安庆债权债务律师

-高治友

1385569548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必须出的吗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来源: 安庆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esjrbxls.cn/

  高治友律师,安庆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必须出的吗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一定要出吗

1在法律的义务上,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在这个时候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但是必须要通知到即可,在进行转让之后还需要签订新的合同。

2通知的效力

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

上面就是我国和债权债务相关的法案中,对于债权转让通知书的规定了,可以看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只要能通知到,书面口头都行。如果对于债权转让通知书还不清楚,可以去咨询专业的法律部门和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如果不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则视为无效: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债权转让在什么时间是无效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时,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否则该行为视为无效。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13855695488

全国服务热线

1385569548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