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债权债务律师

-高治友

1385569548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泸州民间投资发展状况分析

添加时间:2018年8月23日 来源: 安庆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esjrbxls.cn/
改革开放以来,泸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呈现出勃勃生机,特别是建市以来,民间投资平均每年以27.6%的速度增长,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增长速度。近几年来,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高速增长,带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增长提速,成为提高经济运行景气度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民间投资更具活力,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迅速提高,并在发展经济、缓解就业矛盾和拓宽就业渠道、活跃市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泸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取得了持续快速增长的骄人业绩。

  何为民间投资?在国外,民间投资是与政府投资相对的。在我国,民间投资一般指的是非国有投资中扣除外商投资及港澳台投资部分,具体包括集体、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和其他经济类型的投资。如何吸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怎样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本文利用近年泸州民间投资统计数据,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以便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民间投资状况,并针对民间投资的特点,加大对民间投资的引导、扶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为全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一、民间投资的发展状况

  (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的格局

  近年来,泸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呈现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投资领域大大拓展,民间投资活力继续增强,所占比重不断攀升的走势,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高。

  2004年,泸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98.7亿元(包括农村50万元以下的非农户投资),比上年增长21.8%;其中民间投资达到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6.6%,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68.5%。与2000年比较,民间投资增长了1.2倍,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上升了12.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80.5%,比2000年提高57.1个百分点,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除民间投资外,国有投资为3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30.4%;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为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倍,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1.2%。与2000年比较,国有投资增长27.5%,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港澳台及外商投资则由2000年的区区576万元剧增到1.2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上升了1.1个百分点,外商直接投资增幅高于同期投资增长的平均增幅。(二)民间投资的发展历程

  从民间投资发展的总体趋势看,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泸州市民间投资发展经历了“高涨、低落、高涨、稳步增长”的起伏变化过程。1981—2004年的24年间,泸州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由区区1932万元增加到67.6亿元,以平均每年27.6%的高速度增长。

  “六五”时期(1981-1985年):恢复性增长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发展积极性得到极大发挥,民间投资热情高涨,五年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年均增长52.5%,超过全社会投资增速34.5个百分点。

  “七五”时期(1986-1990年):调整波动阶段。这五年全社会投资年均增长11%,增速比“六五”时期回落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五年累计完成投资7.1亿元,年均下降4.2%,增速比“六五”时期回落了56.7个百分点。

  “八五”时期(1991-1995年):高速增长阶段。这一时期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加快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特别是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股份制、个体私营经济等的经济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八五”期间泸州市民间投资累计完成34亿元,年均增长速度高达70.5%,增速比“六五”、“七五”时期分别高出18个百分点和74.7个百分点,也比同期全社会投资的增速高26.3个百分点。

  “九五”时期(1996-2000年):调整阶段。由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明显放慢,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势头受到抑制,增速有所回落。“九五”期间累计完成民间投资121.5亿元,年均增长16.1%,比“八五”时期下降了54.4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前四年(2001-2004年):稳步增长阶段。泸州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启动和激活民间投资作为推动投资增长的着眼点,呈现出民间投资增长势头强劲、比重提高、投资规模攀升的势头。四年民间投资累计完成192.1亿元,比“九五”时期5年累计投资还多出70.6亿元,年均增长19.2%,增速比“九五”时期提高3.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62.5%,比“九五”时期高2.2个百分点,同时,近几年民间投资的增速明显高于全社会投资同时期的增速,并且成为全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三)民间投资的主体构成

  2004年民间投资中,集体投资0.8亿元,私营个体投资38.9亿元,股份制经济投资27.2亿元,联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投资0.6亿元,分别比2000年下降89%、增长1.4倍、增长3.1倍和增长2.8倍。

  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联营及其他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分别为0.8%、39.4%、27.6%和0.6%;与2000年比较,集体比重下降13个百分点,股份制经济比重上升15.4个百分点,私营个体比重上升9.7个百分点,而联营以及其他经济比重则上升了0.3个百分点。随着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集体经济所占份额逐渐减少,投资额也呈逐年下降走势;私营个体、股份制以及其他经济投资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正是这几部分投资的齐头并进,才使得民间投资的增长达到了一个较高的速度,其中私营个体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不但增长速度较快,而且投资额名列榜首。

  (四)民间投资的行业分布及构成

  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进入限制的逐渐放宽,民间投资涉及的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有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了启动民间投资与产业结构升级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五)民间投资的资金构成

  1、政府投资所占份额逐年减少。在全部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逐渐减少,所占比重也降低。2004年,国家预算内资金有2.6亿元,比上年增长21.8%,但与2000年比较下降30.6%;国家预算内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4.9%,所占比重比2000年下降6.3个百分点。财政支出中的基本建设支出9.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但与2000年比较也下降1.9%。这说明由于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全社会投资的构成发生变化,政府投资所占份额逐年减少,政府主导的投资特征也随之发生改变。

  2、自筹资金为项目资金的主渠道。从与政府投资相对的民间投资来看,如果将国家预算内投资作为政府投资,全部非预算内投资中扣除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之后均可视为民间投资。随着投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宽,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也呈多样化趋势,但主要来源仍依赖于企业的自我积累。近年来,泸州市民营经济强劲的实力逐步显现,民间投资的资金积累能力明显提高,自筹资金成为主渠道。在民间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占民间投资的83.6%,其次是国内贷款占13.9%,国家预算内资金占1.1%,其他资金占1.4%。显然,泸州市民间投资的资金是以自筹为主,银行支持为辅,这一方面说明民营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强,同时也反映出民间投资的资金筹集渠道极为单一。

  (六)民间投资的地区结构
  泸州市投资数据显示,民间投资的分布与各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越发达,民间投资就越活跃,总量及比重也就越大;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民间投资发展也相对滞后。民间投资分县区观察,三区为38.8亿元,占57.4%;四县28.8亿元,占42.6%。

  从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总额的比重看,三个区的民间投资占39.3%,比重超过了国有投资15.2个百分点,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而四个县的民间投资占29.2%,低于三区10.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的比重随着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而变化。

  (七)民间投资的规模结构
  2004年,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612个投资项目中,国有投资项目253个,平均规模为1172万元;外商投资项目8个,平均规模为857万元;民间投资项目351个,平均规模为749万元。民间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比国有投资小423万元,比外商投资小108万元。

  从各类投资项目规模的分布看,民间投资项目较小的为多。500万元以下项目个数民间投资占72.1%,而国有投资占47%,外商投资占25%;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项目个数民间投资占3.8%,而国有投资占9.5%。从民间投资的项目规模分布来看,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达到92.6%,最多的是100-500元的项目,占总数的近一半。

  从投资额观察,这种差异也十分明显。从民间投资的项目观察,规模在1-5亿元的项目有9个,规模在5-10亿元的项目有2个,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2个,分别占了整个民间投资额的23.1%、4.2%和28.2%。从民间投资的项目规模与国有投资比较的情况看: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民间投资占20.5%,国有投资占其总额的11.2%;规模在1亿元以上项目的投资额,民间投资占其总额的55.5%,而国有投资占其总额的61.2%。

  二、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泸州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从发展思路和预期目标、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创新发展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四十条具体措施。2004年,泸州市政府又取消了96项行政审批项目,砍掉了126个收费项目,撤销了11个收费站点,优化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但从目前泸州市民间投资的发展状况看,由于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以及民间投资者自身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民间投资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民间投资总量、规模尚小。从总体上讲,泸州市乃至全国民间投资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企业本身的规模和积累能力还不够强,内在机制仍需完善,民间投资总量、规模仍然较小。2004年,泸州民间投资占四川的比重为4.2%,全社会投资总量占四川的比重为3.3%。泸州市投资总量低于除成都外的绵阳、德阳、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凉山州等9个市州,在四川排名第11位。从泸州市的发展现状看,民间投资规模也相对较弱小,发展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投资项目少。从泸州市近年来民间投资较大的项目看,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资源性开采等行业,而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投资项目极少,使得泸州市与沿海地区和四川发达地区的差距拉大。

  (三)民营企业资金紧张。当前无论是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还是股票或债券融资,绝大部分投向了国有及控股经济,而民间投资的资金筹集渠道非常单一,银行信贷对投资增长支持的力度难有明显的扩张,保持民间投资的高速增长的后劲还显不足。国内贷款是投资的资金来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直接影响民间投资的增长;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不足将成为影响民间投资发展壮大的主要障碍。同时,民间投资与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相比,基本上处于自我发展、自生自灭的状况,很难做大做强,随着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需资金量必然越来越大,企业单靠自身的积累来实现发展必然会力不从心。

  (四)积极政策空间有限。目前民间投资虽已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但某些有形或无形的限制仍然存在,实际情况也说明民间投资所能进入的行业仍然有限。

  三、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政府服务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

  1、改进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泸州市已经在支持与扶持民间投资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仍须继续努力,进一步为民间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对民间投资项目,政府主要从产业政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土地使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核;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程序,提高效率,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引导、热心服务、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2、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投资预警系统和投资信息发布与咨询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项目投资信息,避免因投资主体的盲目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要从过去单纯注重量的扩张转变为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在引进项目和资金的同时,既要注重眼前利益,还要注重长远利益与发展,更要注重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使其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3、提高民间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快民间投资的发展,提高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尤为重要,既要加强民间投资者和企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经营管理等知识水平;又要加强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使之制度化,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新形势需要,从而达到提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1、放宽民间投资的行业限制。虽然民间投资发展较快,但投资领域明显狭窄,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禁区”:一是基础设施行业,二是新型服务业领域,三是大型制造业领域。再如金融、电信、教育、卫生和旅游等新型服务业,基础平台没有完全向社会开放,民间投资的进入仍然存在障碍。虽然1997年以来国家在该领域实施了对外开放政策,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有所放宽,但仍有一些行业由于国家与地方有关部门设置了严格的投资进入管制制度,也使得民间资本投资无门。

  在市场准入方面,国家计委已经在《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即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行业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等等。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制订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放宽民间投资的行业限制,对民间投资开放更多的领域。

  2、实行公平合理的投资政策。对与民间投资有关的税费科目要进行清理和规范,调整不公平的税赋,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切实减轻民间投资者的负担;对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民间投资者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政府正在实行的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和投资补贴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支持民间投资者到泸州投资。

  (三)疏通、拓宽民间投资的筹融资渠道

  启动民间投资,首先要解决民营企业筹融资难的问题,尽快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成立中小金融机构和合作基金,加强为民营企业的服务;其次应增加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特别是增加国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银行的信贷风险应通过抵押物、诚信系统的建设加以控制。

  民间投资面临融资困难,也是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当企业自我积累无法满足需要时,有些企业就依靠非正规的民间借贷,一旦运用不当,企业可能背上沉重的负担。因此,必须加大金融体系改革的步伐,逐步完善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体系,使其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国有商业银行要切实发挥好其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职能,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积极对有效益的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民间投资者的贷款申请一视同仁,要与民间投资者共同努力,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在直接融资方面,应当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疏通民间资本的进出通道。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民营企业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几年来,国家资金大量投入到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资金相对缺乏,需要引进大量的资金和经验。因此,泸州市作为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应该积极的创造更加良好的软环境和外部条件,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建设资金进入泸州,鼓励外地的民间资本前来投资,特别是要引进一些规模、效益和前景看好的投资项目,做大做强民营企业,促进泸州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泸州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经济的较快增长,必须加大投资的力度,继续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所以,积极启动和扩大民间投资,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兴业,是泸州市扩大投资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充分利用目前的良好机遇,在利用外资及民间投资方面,要实行观念提升和方式更新,发挥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争取直接投资项目有较大增长,并由此带动配套投资资金的增加,以投资带动并促进泸州经济的健康、稳定和快速增长。

联系电话:13855695488

全国服务热线

1385569548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