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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承销期限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18年8月23日 来源: 安庆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esjrbxls.cn/
  《厦门市股票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证券承销商每次承销股票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承销期满时尚未出售的股票,按承销合同规定的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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